熱泵技術的推廣應用能有效降低用戶的二氧化碳排放,但熱泵設備生產、安裝、維護、拆除等也會產生二氧化碳或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的排放,應注重熱泵技術自身低碳化研發和應用。
熱泵常采用制冷劑,制冷劑在熱泵系統中不斷循環,并通過自身的相態或狀態變化實現制熱功能。制冷劑是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關注的重點。數據表明,2019年我國由于建筑熱泵制冷所造成的的制冷劑泄漏相當于排放約1.1億tCO2-eq,2020年排放約1.3億tCO2-eq,主要來自于家用空調器的維修、拆解過程和商用空調的拆解過程。制冷劑溫室效應一般采用全球變暖潛能(Global Warming Potential, GWP)指標衡量,表示非二氧化碳氣體中一個碳原子與二氧化碳氣體中一個碳原子所產生的溫室效應之比。另一個表示制冷劑環境影響的指標是臭氧破壞潛能(Ozone Depletion Potential, ODP),指制冷劑對臭氧層的破壞能力大小,以R12的破壞能力為基準1。表4-7給出了幾種常見制冷劑的GWP和ODP值。
因此,如現在正大量應用的HFC類制冷劑,盡管從質量上來說排放量遠小于二氧化碳,但其GWP值相對較高,對氣候變化的影響不容輕視。誠然,HCFC、HFC類制冷劑只有排放到大氣中才會產生溫室效應,形成碳排放。理論上,通過改進密封工藝,實現熱泵運行過程中的無泄漏,可實現運行過程中的制冷劑零碳排放。目前,我國熱泵制造、安裝技術水平已使熱泵系統制冷劑運行泄漏量顯著減少。只要繼續改進密封工藝,并嚴格監管,杜絕固定熱泵機組運行泄漏是完全可實現的。而對于汽車熱泵等移動設備,由于其處于劇烈振動中,做到無泄漏有一定困難,應該發展新型的低GWP熱泵制冷方式,如采用二氧化碳等自然工質。
目前制冷劑實際排放出現在維修和拆除過程中。尤其是住宅建筑分體熱泵空調,移機或廢棄時多直接將制冷劑放空到環境中。在集中大型熱泵機組的維修中,也有向大氣直接放空的現象。需通過嚴格的政策機制,形成制冷劑回收制度,禁止各種場合下的制冷劑直接排放,可有效消除這部分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近年來,制冷劑的回收和再利用技術開始研發,但成本較高。若從避免排放的角度,當回收制冷劑難以處理和再利用時,可以采用燃燒方式,使其轉變為二氧化碳排放,GWP降為1。
《蒙特利爾議定書基加利修正案》規定,發達國家從2019年開始凍結,發展中國家從2024(中國)或2029(印度)開始凍結并削減高GWP制冷劑,分別到2035年和2045年達到凍結年度產量的15%(發達國家)或20%(中國)。我國目前正處在淘汰HCFC類(如R22)制冷劑的階段,將在2030年完成;2024年開始淘汰HFC類(如R134a、R410A、R407C等)制冷劑,未來我國制冷劑的發展趨勢如圖4-14所示。制冷劑替代一方面是積極研發零ODP、低GWP的合成化合物,另一方面是采用自然工質,如二氧化碳、水、CH類化合物等,并重新評估其在熱泵領域中的應用前景。
除此之外,還應關注熱泵設備生產、運輸、安裝、維護、改造及拆除等環節、熱泵技術相關企業和上下游企業中的二氧化碳和非二氧化碳類溫室氣體排放,在加大熱泵技術應用的同時,降低其自身的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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